父母
父亲 岳和
《岳氏宗谱》山东聊城县世系[52]汤阴县的一户自耕农。岳和为人淳朴善良,尚义气,遇到荒年,常节减饮食,救困济危,岳飞幼年也受到这种美德的熏陶。岳飞20岁时,岳和病故。
母亲 姚氏
岳母刺字的故事脍炙人口,而姚氏见诸史册的事迹只有《金佗稡编》中的一段记载,虽只寥寥数笔,也显示出她是位深明大义的妇女。姚氏于1136年病逝,终年约70岁,葬于庐山岳母墓。
兄弟姐妹
姚氏呼岳飞为“五郎”,他应有四位哥哥,但都早夭,其事不详;岳飞的甥婿高泽民在飞29岁时到临安办事,则岳飞至少有一位姐姐;飞又有一弟岳翻,在破曹成时为杨再兴所杀。
妻子
前妻 刘氏
岳飞16岁时与刘氏成婚,生云、雷二子。飞从军抗金,让刘氏照顾母亲,她却“两经更嫁”。刘氏后嫁与韩世忠军中一押队,韩世忠让岳飞来取刘氏,岳飞只“差人送钱五百贯”而已。
后妻 李娃
李娃(1101—1175),字孝娥,与岳飞在战乱中相识,两人应在建炎二、三年间结婚。岳飞从不纳妾,与李娃感情和睦,生有霖、震、霭(霆)三子。夫遇害后,李娃被流放岭南,仍坚持将儿孙抚养成人。冤狱昭雪后,李娃和三个儿子北归,终年75岁,葬于江州(今江西九江)。
子女
子 岳云、岳雷、岳霖、岳震、岳霭(霆)
长子岳云(1119—1142),字应祥,号会卿,刘氏生。他12岁即从张宪军,随父亲征战四方,身先士卒,屡建奇功。后被诬入狱,与父和张宪同时被害,时年23岁。冤狱平反后,赠安远军承宣使。
次子岳雷,字发祥,号夏卿,又号声甫,刘氏生。1126年(靖康元年)三月,生于山西平定军。岳飞在狱中时,岳雷曾被派去照料其父。父被害后,随亲人被遣送至惠州(今属广东省)拘管,还未等到父兄平反,便已在流放地含恨而终。
三子岳霖(1130—1192),字及时,号商卿,母李娃。岳飞遇害时,霖年仅12岁,孝宗皇帝昭雪时,霖32岁。霖广泛收集父亲遗事,其子岳珂在此基础上编成《鄂国金佗稡编》28卷、《续编》30卷,这是研究岳飞的重要史籍。
四子岳震,字东卿,母李娃。父兄蒙冤遇害,震方7岁,随母流放。曾任朝奉大夫,后又加封缉忠侯。
五子岳霆,李娃生,初名岳霭,后宋孝宗为之改名岳霆,字应时,号君锡。父兄遇害时才3岁,随母流放。后任修武郎、閤门祗候、奉直大夫。加封续忠侯。
女 岳安娘、岳银瓶
岳安娘,岳飞之女,其夫高祚于1163年(隆兴元年)特补承信郎。
岳银瓶,一说其本名孝娥,相传是岳飞次女。《说岳全传》提及岳飞次女闻父兄冤死,欲为他们鸣冤不果,抱银瓶投井而死,终年13岁,世称为“银瓶小姐”。除《说岳》外,其事迹在南宋词人周密《癸辛杂识》和清代以来的杭州地方志均有记载。清末学者俞樾亦有一篇述及岳银瓶事迹的文章《银瓶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