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国相国-管仲纪念馆
本馆馆号:J20000036
本馆由[华夏宗谱网]于2015-06-09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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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者信息

姓 名:管仲
生 辰:公元前719年
忌 辰:公元前645年
墓园地址:管仲去世后,葬于山东省临淄(今淄博市临淄区齐陵街道办事处北山西村)牛山北麓
纪念馆号:J20000036
建 馆 者:华夏宗谱网
建园时间:201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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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事迹

主要成就
时间 2015-06-09 浏览 2232 次 来源:华夏宗谱网

行政改革

管仲整顿行政管理系统,“叁其国而伍其鄙”。所谓“叁其国”,就是将国划分为21乡,士居15乡,工居3乡,商居3乡,分设3官管理。所谓“伍其鄙”,就是将鄙野(国都之外的广大地区)分为5属,设立5大夫、5正官分管。属下有县、乡、卒、邑4级,分别设立县帅、乡帅、卒帅、司官管理。整顿行政系统的目的是“定民之居”,使士、农、工、商各就其业,从而使部落的残余影响被彻底革除,行政区域的组织结构更加精细化,并且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政治主张

管仲博通三坟五典,淹贯古今,有经天纬地之才,济世匡时之略,是中国古代最伟大的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经济学家,被誉为“法家先驱”、“圣人之师”和“华夏文明的保护者”。他注重经济和农业,反对空谈主义,开创职业技能教育。主张改革以富国强兵,他说:“国多财则远者来,地辟举则民留处,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唯物论中“物质决定意识”的观念和《管子》的思想颇为接近。齐桓公尊管仲为“仲父”,授权让他主持一系列政治和经济改革:在全国划分政区,组织军事编制,设官吏管理;建立选拔人才制度,士经三审选,可为“上卿之赞”(助理);按土地分等征税,禁止贵族掠夺私产;发展盐铁业,铸造货币,调剂物价。管仲改革的实质,改革土地和人口制度。管仲改革成效显著,齐国由此国力大振。对外,管仲最早提出“华夷之辨”与“尊王攘夷”的民族主义思想。联合北方邻国,抵抗山戎族南侵。这一外交战略也获得成功。后来孔子感叹说:“[10] :“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又说:“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

外交主张

管仲辅佐齐桓公创立霸业,是春秋时期的政治家。他处的时代正是列国并峙,互相征战不休。当时在黄河下游比较活跃的大国有齐、鲁、郑、宋、卫;小国有邢、遂、谭、纪、杞。大国又分两派,一派是郑、齐、鲁,一派是宋、卫。小国也附属在各个大国一边。两派的力量以郑、齐、鲁为强。由于郑国发生内乱,渐渐中衰,齐国慢慢强大,逐渐成了各国的霸主。

此时,边境的各族也都发展起来。北方的狄人开始南下,成为中原各国的严重威胁。西方的戎人也开始东进,戎国经常侵犯鲁国和曹国,北戎又侵犯郑国,山戎又进攻燕国,伊洛之戎又进攻周王室。而南方的蛮人也跃跃欲试,想要北上。边境民族内侵,与周王室的衰弱是分不开的。在春秋之初周王还有些威信,自从鲁桓公五年(707)周郑绪葛之战,周桓王的肩被郑祝聃射中,王师大败。此后周王室就一蹶不振。齐襄公四年(694)周王室发生内乱,庄王杀了周公黑肩。

兵制改革

其原则是“作内政而寄军令”,其措施是“参其国而伍其鄙”,其内容为:将全国分为二十一乡,工商之乡六,士乡十五。工商之乡不从事作战,实际从事作战 的是士乡十五。五乡为一帅,有一万一千人。由齐君率为中军,两个上卿各率五乡为左右军,是为三军,就是“参其国”。一乡有十连,一连有四里,一里有十轨,一轨有五家,五家为 一轨,这就是“伍其鄙”。轨中的五家,因世代相居处在一起,因为利害祸福相同,所以,“守则同固,战则同强”。( 《国语·齐语》)

这是一种社会与军事相结合的战斗体制,亦为后来大规模的战争作了准备。

经济政策

管仲相齐的经济政策是“遂滋民,与无财”(《国语·齐语》),他的办法乃是“轻重鱼盐之利,以赡贫穷”(《史记·齐太公世家》)。或言“通轻重之权,徼山海之业”(《史 记·平准书》),以至“通货积财,富国强兵”(《史记·管晏列传》)

“轻重鱼盐之利”及“徼山海之业”是否是汉代盐铁官卖的滥觞,我们现无可征信的材 料。管子书中的记载言:管仲反对向“树木”、“六畜”和人口抽税,而主张“唯官山海为可也”,“山海”就是铁和盐(《管子·海王》)。若此记载为可信,则于管仲时就已经实行了统治盐铁的经济政策了。

管子熟练的运用轻重之术对外策划了衡山之谋、阴里之谋和菁茅之谋,堪称古代货币战争的经典案例。

管仲实行了粮食,“准平”的政策,即“民有余则轻之,故人君敛之以轻;民不足则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凡轻重敛散之以时,则准平。……故大贾富家不得豪夺吾民矣”,(《汉书·食货志》下)。这种“准平”制,不但是一种平衡粮价的政策,并 且,也间接承认了农民自由买卖粮食的权利及自由私田的合法性,并且还保障了私田农的生产利润。这种经济政策,亦为经济层面的国君集权。

管仲提出“相地而衰征”即按照土质好坏、产量高低来确定赋税征收额,马克思级差地租与之相同。

管仲面对当时“竭泽而渔”的经济开发,为了有效利用齐国的林木和渔业资源,制定了“山泽各致其时”。即历史上最早的自然环境保护法,即禁止人们为了眼前利益而滥伐滥捕,以保护树木和鱼类的正常生长、免遭破坏。伐木和捕猎只准在适当的季节进行。

管仲修齐太公“九府圜法”,在齐国设立了专管货币的机构——“轻重九府呻”。齐国由政府统一铸造货币,这种规范的货币呈刀形,名为“齐法化”或“节墨法化”,俗称“齐刀”。

在《管子·奢靡》一文中,系统的阐述了消费对生产的促进效用。

娼妓制度

三皇时代开始有有分类但不够细化的妓女,歌妓等。但据史书记载,管仲则为国家管制的“官妓”。

中国最早的官营妓院是春秋时齐国宰相管仲于公元前七世纪中期开设的。即《战国策·东周策》中的“齐桓公宫中七市,女闾七百”。女闾,即妓女居住的馆所,也就是后世的妓院。目的一是满足青年男子的要求,二是保护良家妇女不受骚扰。而管仲的妓院作用更大。一是通过税收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二是有利于社会安定,三是吸引大量人才,四是送妓与敌,兵不血刃。管仲的发明很快被其他各国效仿,一时官妓大兴。据古籍记载,当时官府开设经营的卖淫业一是为了收税,“俗性多淫,置女市收男子钱以入官”。(《魏书·龟兹传》)二是为了缓和社会上旷夫和工商市民的性饥渴。因为皇宫贵族、士大夫以及富豪乡绅均蓄养大量美女,因而造成了社会上男女性别比例失调。官妓发展到汉武帝时,又分立出一种营妓制度,即《万物原始》中说的“至汉武帝始置营妓,以待军士之无妻者”。(见《汉武外史》)也就是说,营妓是为军队官兵提供性服务的。但后世也有把在乐营中的妓女称为营妓的。确切地说,营妓是官妓的别称。

在中国的历史上,春秋时期的齐国管仲设立国营妓院,收取税金,据说是国家发展妓女事业的开始,后来汉武帝又创立营妓制度。而到了隋朝,隋炀帝设立教坊,广纳歌舞艺人,纵情声色。唐朝沿袭了隋朝的教坊制度,风流皇帝唐玄宗更是扩大教坊机构,教坊艺人达到11409人;他还不满足于此,又设立梨园,极尽荒淫无耻之勾当。